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银监会将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宽准入严监管

  据新华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昨日在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专家座谈会上表示,在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同时,丝毫不能放松监管,既要防止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又要防止一哄而起。
  唐双宁说,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0日下发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相关政策。
  唐双宁表示,在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同时,丝毫不能放松监管。这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是,筑起农村金融新的引水之渠,引来城市金融剩余的“甘泉”之水,激活农村金融的竞争机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防止3种倾向:一是防止停留在口头上;二是吸取当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储金会的教训,防止一哄而起;三是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毫不放松监管,防止因放松监管而引发新的风险。
  唐双宁透露,银监会正在抓紧制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实施方案和村镇银行等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及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